为贯彻落实党组关于从强化战略引导职能、规范专业服务职能、协调监督保障职能、整合行政服务职能四个方面加强总部能力建设的要求,近期将组织开展集中招聘总部管理人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此次公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中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总部人员招聘简章》。
二、人选基本条件
根据招聘岗位不同,对人选有不同的任职经历和能力素质要求,详见附件中《招聘简章》,但各岗位人选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认同和遵循公司的道德标准和价值理念,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职业素养;
2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(全日制),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,文字功底较强;
3.具有3年以上基层或项目工作经历,同等条件下有2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;
4.具有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;
5.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,特别优秀的,年龄可以适当放宽;
6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身体健康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组织推荐与自荐。推荐与自荐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。个人报名填写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》,组织推荐同时填写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公开招聘推荐人选》、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》。
2.资格审查。2010年12月底前。
3.笔试(含外语笔试)、面试。2011年1月底前。
4.组织考察。2011年2月底前。
5.履行任职程序,组织入职培训。2011年3月底前。
四、相关措施
1.为异地交流任职人员提供支持。对此次招聘录取人员中属于异地交流的,总部将给予异地交流补贴,并考虑逐步解决异地交流户口问题,解除交流人才的后顾之忧,为人才交流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2.建立人才储备库。对于通过笔试的人员,因岗位和推荐人选等原因未被聘用的,将被纳入股份公司人才储备库,作为今后总部或相关子企业人才需求的储备。
联系人: 任 勇 王 杰
联系电话:010-88082883、88083637
传 真:010-88082938
邮 箱:csceczhaopin@yahoo.cn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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